广东省朗诵协会文件
粤朗协〔2014年〕001号
关于增补省朗协副会长、常务理事的决定
各有关地市朗诵(艺术家)协会(学会):
为进一步加强协会工作,按照广东省朗诵协会章程,经各地市朗诵协会(学会)提议,省朗协秘书处提名、省朗协会长会议研究通过,决定增补以下人员为广东省朗诵协会副会长、常务理事:
一、增补副会长人员(5人):
王 敏(肇庆市朗诵协会会长)、宋媛(东莞市朗诵艺术家协会主席)、祝晓林(中山市朗诵协会会长)、刘孚岩(韶关市朗诵协会会长)、薛玫(省纪委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主任)
二、增补常务理事人员(9人):
顾月(佛山)、于清(中山)、帅志刚(东莞)、袁盛(韶关)、刘莉(深圳)、钟建平(珠海)、周雪松、杜思贤、林洁
以上增补的副会长、常务理事,任期从2014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0日止。
广东省朗诵协会
2014年8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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