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朗诵协会艺术实践交流基地挂牌章程
一、总则
为了推动朗诵艺术的发展,提高人们的语言艺术综合素质,搭建广东省朗诵协会与政府、社会、行业之间的桥梁与纽带。广东省朗诵协会本着艺术共建、资源共享、共同发展的宗旨,秉承共商、共建、共享的原则,在朗诵艺术领域里进行系列的合作,推进各地朗诵艺术水平不断进步,促进朗诵艺术事业的发展,为会员及社会热爱朗诵艺术的群体或个人搭建高水准的交流、学习、展示的平台。
二、挂牌的对象和必要条件
(一)有正式的朗诵协会(学会)的地、市、县;有开展朗诵艺术好传统的大、中学校、少年宫、社会团体及有语言艺术教育牌照的培训类机构等,具备必要条件的可向广东省朗诵协会申请挂牌。
(二)挂牌基地的必要条件:
1、当地有持续广泛开展群众性朗诵艺术活动的传统;
2、要有不低于300平米,具有一定的演出、培训及活动功能的场地;
3、挂牌基地要有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。
4、有独立运营、承办大型朗诵活动、组织培训工作等方面的能力。
三、挂牌基地的权利和责任
(一) 挂牌基地享有以下权利:
1、广东省朗诵协会换届时,其推选的代表享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、参加省朗诵协会的有关活动;
3、获得省朗诵协会专家指导等方面服务的便利权;
4、拥有对省朗诵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5、享受省朗协会提供有关的协调、专业咨询服务的权利。
(二)挂牌基地应履行的义务:
1、执行广东省朗诵协会的有关决议;
2、维护广东省朗诵协会合法权益;
3、完成广东省朗诵协会经事先协商委托的工作;
4、向广东省朗诵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5、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及本挂牌基地章程;
6、接受广东省朗诵协会的业务指导。
(三)挂牌基地的基本责任
1、挂牌基地每年承办一次省朗协主办的朗诵会,为朗诵会提供场地和适当经费的支持,发动观众现场观看。
2、联合开展经双方事先协商的培训等有关活动。
四、 挂牌基地申请程序:
1 、由有关地方(单位)的语言艺术机构,自愿向广东省朗诵协会提出挂牌申请;
2 、经广东省朗诵协会考察小组考核评估,提请省朗诵协会会长会议审议通过。
3 由广东省朗诵协会授予申请地方(单位)“广东省朗诵协会艺术实践交流基地”牌匾。
五、挂牌基地的考核
对已挂牌的基地,实行动态考核管理,每两年为一个考核周期。经考核在周期内能履行挂牌基地义务、完成应承担的任务的,保留挂牌。否则,予以撤销。
六、附 则
本章程于2016年3月26-29日经会长议事厅讨论通过。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。 本章程自2016年4月1日起生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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